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机构: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创业孵化机构科学防疫推进创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持创新创业活力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66号)精神,现就做好防疫复工监测及年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孵化机构复工复产情况填报
各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创业孵化机构的联系,对所在地创业孵化机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底,深入了解困难和需求,跟进做好省科技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6个方面10项举措落实。请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使用已有的火炬统计调查系统账号,分别于3月17日、24日和31日登陆科技部火炬中心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chinatorch.gov.cn/fhq),填报本年度截至当日的累计复工复产相关情况。系统当天开通,当天完成填报。
为便于填报,各孵化机构可提前准备以下信息:
1.科技企业孵化器:单位名称、数据日期、负责人、填表人、手机号码、科技企业孵化器复工情况、在孵企业数量、在孵企业累计复工数量、在孵企业从业人员数、在孵企业累计复工总人数、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金额、科技企业孵化器获得补贴金额等,共12项内容。
2.众创空间:单位名称、数据日期、负责人、填表人、手机号码、众创空间复工情况、服务的初创企业数量、初创企业累计复工数量、服务的创业团队数量、创业团队累计复工数量、初创企业从业人员数、初创企业累计复工人数、创业团队从业人员数、创业团队累计复工人数、众创空间为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减免房租金额、众创空间获得补贴金额等,共16项内容。
二、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年报
2019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填报工作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15日。请未填报的单位务必于2020年3月15日前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网址同上)完成填报,已填报机构可同期进行数据修改完善,以便后续有效享受国家级资质认定考核、评价补贴等政策。
各地创业孵化机构复工复产情况、科技防疫与双创活力统筹兼顾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请各科技主管部门3月20日前报省科技厅。
联系人:苗宏雄 电话传真:029-87292778
电子邮箱:miaohx@sninfo.gov.cn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