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西藏自治区提出的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包含其中。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指南中,包含西藏自治区项目指南17个,分布在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5个领域,分别为4个、7个、2个、1个、3个。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高度重视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遴选工作。2019年8月6日向全国征集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共征集到39个单位提交的294个有效项目指南建议,经凝练和论证并请示自治区领导,11月27日自治区科技厅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报送了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纳入2020年度重点项目指南的建议。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论证,全部采纳了西藏自治区提出的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并在其已发布的2020年度重点项目指南中,纳入西藏自治区提出的两个重点项目建议。
2020年,第二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度项目申请的截止期是2020年5月20日16时。西藏自治区提出的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均为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其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申报期间,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将随时为西藏自治区科研人员提供咨询服务;鉴于目前疫情,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将在官网(sti.xizang.gov.cn)上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项介绍”。
2019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署协议,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目的是借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级研究平台,吸引和凝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基础研究人才,提升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