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和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18〕20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中央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总结前两年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拨付及落实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工作,加快中央资金落实进度和精准度,疫情期间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作用,2020年中央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工作采取地市“先审核、再申请、后拨付”的原则,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与准确性。
二、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2019年新增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申报单位须为2019年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已在2019年财政部等六部委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中,享受扶持政策的融资担保公司除外)。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一)业务补贴和保费补贴项目。按照《陕西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18〕200号)要求,由各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自行组织申报、审核,审核计算结果和资金申请报告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作为中央资金下达拨付的重要依据。
(二)增量业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项目。各市(区)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逐级申报,由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审核。申报材料包括:
1.陕西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融资担保项目申报表(附件1)。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2018年、2019年单笔10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明细表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3),加盖银行公章。
5.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成效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等,如实反映当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担保户数、与银行合作户数及授信额度、风险分担、代偿率、年化担保费率,以及在“支农支小”中创新担保业务模式的典型案例等。
6.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指标分配
(一)增量业务奖励由各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申报。
(二)绩效评价奖励由市(区)推荐,西安市7个,咸阳市2个,其他市(区)各1个。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各市县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对项目真实性负责。
(二)各市县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各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接到通知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专人,聘请第三方机构迅速组织实施。业务补助和保费补贴项目的审核结果和资金申请报告、增量奖励和绩效评价项目纸质材料须7月13日前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一式3份,其中省财政厅1份),超指标和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咨询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融资服务处 电话:(029)63916837
省财政厅资产处 电话:(029)87611454
附件:1. 融资担保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