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财政局,韩城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97号)和《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关于组织编制<2020年-2021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区便函〔2020〕42号)要求,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推荐范围。各市(区)限定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推荐1个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做为申报对象,优先推荐实力强、基础好、创新创业工作成效显著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荐类型为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各主体选择任意一种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
二、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408号)有关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方案》(送审稿),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指导相关申报单位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1.编制内容要实,“科技+孵化”或“人才+孵化”特色突出、成效明显。一是聚焦围绕打造载体、优化提升孵化服务及专业服务功能、赋能中小企业、健全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二是围绕链接院校及机构科创资源、集聚高端人才及创新团队、探索新型孵化模式、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开发区内道路、住房、楼堂馆所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不得用于本级财政平衡预算,一般不注入基金池。四是认真审核,确保要件齐全,绩效目标符合实际,通过表格形式明确资金使用方式、资金支持具体项目和金额。
2.按照408号文件的附件2-3填报2019年基准年数据以及2020年、2021年分年度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产业集聚度、资源聚集力、持续发展力、产出与效益、改革创新力以及辐射带动力等六个方面,具体按照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设置。
四、报送程序。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实施方案》(送审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不得超报。于2020年7月13日前将科技、财政两部门推荐文件及申报资料报送至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tqyc@sninfo.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安排。拟定于7月14日上午9点在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举行项目评审会,相应PPT和汇报材料一式8份于会前提交(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由申报单位1名主管领导主汇报,其他参会人员不超过2名;答辩顺序抽签确定,每家15分钟(其中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
联系人:陕西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王可欣
电 话:029-88857803
陕西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李 鹏
电 话:029-87611454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