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拟认定省级众创空间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0〕136号)精神,经载体自主申报、各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现对拟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的25家单位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7月22日—7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列举理由及必要证据材料,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在公示期内以PDF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反映至指定邮箱。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传真:029—87292778
电子邮箱:miaohx@sninfo.gov.cn
附件:拟认定省级众创空间名单.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