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鼓励我省装备制造龙头骨干企业就近就地采购配套产品,构建产业链协同发展的紧密型协同制造模式,省工信厅拟对省内装备制造业各产业链条上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企业配套率提升给予奖励支持,现就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纳入省工信厅重点运行监测服务的150户产业链龙头企业中的装备制造企业;
(二)工信厅公布的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另行发文安排);
以上两类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统计行业代码前两位为33-41及43的,可以申请配套率提升奖励支持。
二、申请条件
(一)陕西省境内注册的规上工业企业,满足文件第一款所列行业范围;
(二)整机企业2019年度采购额(含委托加工)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省内采购额度占比达到25%以上;关键零部件企业2019年度采购额(含委托加工)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省内采购额度占比达到25%以上;
(三)预期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和发票时间为准),采购无资产关联关系的省内工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零部件额度占比较2019年有增长的企业。
三、申报资料
(一)企业配套率提升奖励资金申请表(摸底)(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9年度采购省内产品清单(附件2);
(四)采购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组织申报单位须验原件);
(五)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
四、要求
(一)全省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配套率提升奖励工作,分前期摸底准备(2020年9月-10月)和配套率提升确认(2021年2-3月)两个阶段实施。
(二)请各单位按照要求,针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2019年度采购额摸底申报工作。预申请配套率提升奖励的企业,请认真填写附件资料。
(三)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组织申报和资料审核工作。企业材料须单独装订,各市区工信部门审核后择优行文上报,纸质文本一式两份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gxtzbc@126.com。
五、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吴 琪 029-63915604
李艳丽 029-63915543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