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办发〔2020〕10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1月19日
陕西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紧抓陕西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全面提升陕西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建设30家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5家文化科技融合领军企业和50家文化科技融合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形成创新体系完善、文化科技资源协同效应显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局。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文化科技融合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1.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加大基础理论研究力度,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感知等关键技术研究,部署实施文化科技融合重点产业创新链,支持开展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及相关智能信息处理、智能交互等应用技术研究。支持分业态应用研究,开展文化资源数字化采集与管理、虚拟制作、智能创作、智能化内容安全等文化生产技术研发;开展文化产品多渠道多网络发布与多终端呈现、文化艺术数字化传承与沉浸式展演、文化资源流通与交易安全等文化传播技术研发;开展智慧文旅、智能化数字化出版、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文化艺术多模态体验等应用技术研发。加强宏观管理,开展现代技术支撑下的文化艺术创作、传承、控制等管理模式研究。
2.开展文化技术标准制定。支持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建立健全文化技术标准化体系和产业评估体系,促进文化装备智能制造、创意设计服务、文化消费终端等领域新标准的产出。鼓励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等主导或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研制,加快文化技术标准推广。
3.提升文化装备及产品技术水平。支持文化装备及产品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实现文化领域重要软件系统和重大装备的自主研发和安全可控。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成果在文化装备制造领域的产业化运用,开发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数字媒体、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等新兴文化消费装备及产品。
二、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4.推进文化领域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落实《陕西省构建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陕发改高技〔2019〕280号),推进“1155”工程在文化科技融合领域实施。围绕文化遗产智能化保护与传承、文化传播安全监管与服务、交互设计与智能文创、沉浸式媒体技术与文化传承、文化创意与智慧旅游等方面建设5个“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推动陕西省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文化装备、智慧旅游等实验室建设,组建陕西省文化科技融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陕西文化科技融合研究院,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及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发展。
5.加强文化科技融合创新载体建设。支持西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西安文化科技创业城产业园等国家级示范基地做大做强,新建一批省级示范基地,鼓励条件成熟的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构建“点-线-面”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集群式布局。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支持陕西省丝路文创基地建设,引导全省各高新区、经开区等产业园区依托特色优势建设一批文化科技产业园区(基地),培育一批省级文化科技领域众创空间、孵化器,增强各产业园区(基地)对文化产业的承载和培育能力,打造“硬件+软件+专业服务”全方位服务平台。
6.推动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陕西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陕西)、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陕西)、中华文化素材库(陕西)、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文化专网、文化大数据云平台、数字化文化生产线的建设。打造立足陕西、辐射全球的“文创+科创+产创+金融”示范性产业聚集基地和文化大数据区域中心。强化文化产业行业云内部数据交换共享、行业云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推广陕西秦云工程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应用,全面实现文化科技领域数据共享。
7.加快文化产业信息化升级。加快建设数字文化产品生产和数字文化产业成果转化平台,支持研发、生产能力一体化的科研院所加快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依托“智汇秦科技—PDS管服平台”等平台为文化科技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培训辅导、信息咨询等服务,引导各类新基建平台为文化领域信息技术研发、资源利用、创意设计、产品应用等方面提供硬件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追踪管理,完善文化科技融合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追踪体系。
8.加大文化科技企业培育力度。结合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引导文化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重点培育文化科技创新企业。在文化产业领域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打造一批文化科技融合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并积极向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推荐优质文化科技企业。落实科技创新券政策,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文化企业开放共享。
三、加快文化科技成果应用及推广
9.培育“互联网+”新型文化业态。加快文化科技创新成果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智能技术和创新服务,实现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会展服务等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网络会展、数字出版、电子竞技、直播带货等文化新业态发展。积极利用新型网络传播手段,落实国家“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支持互联网平台型龙头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
10.促进“智慧文旅”发展。提升全省文化旅游景区和文娱演出场所的科技水平,推进陕西文化和旅游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以科技创新赋能全域文旅、乡村文旅和夜间文旅,引导数字文化旅游消费,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和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构建陕西文化与旅游三维模型资源库,建设基于北斗的游客定位、人流统计与分布密度的分析系统,开发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新型体验式、沉浸式产品和服务,系统提升文化旅游的智慧化水平。
11.推动媒体融合创新发展。加快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网络化改造和技术升级,提升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水平,完善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构建“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推动媒体深度融合,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探索将人工智能运用于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让个性化定制、精准化生产、智能化推送服务于正面宣传。加快高质量广播电视内容供给,推动超高清内容制作、交易、版权保护全链条产业体系建设。推动跨媒体内容制作与呈现,利用VR/AR技术实现内容传播精细化与沉浸化。加快中国(陕西)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建设,拓展新闻宣传新业务,打造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新业态。
1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供给。加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文化资源、文化IP的数字化转化,创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等公共文化机构“数字文化场馆”建设工程,打造一批“云”博物馆,催生公共文化产品体验方式革命性升级。开展“数字文化社区”建设,推进“数字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字化建设,提供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发挥好公共文化机构的展示、教育及研究功能。
四、营造文化科技融合生态环境
13.加强协调推进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以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全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建立省、市、县联动的协同工作和服务机制。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统计监测与评价制度,对全省、各市及重点园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质量效益进行动态监测。
14.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智库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及引进,加大科技新星、创新团队等计划在文化科技融合相关领域支持力度,重点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文化与信息技术领域跨界人才。鼓励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和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健全基于“人才—团队—平台”培育链条的陕西文化科技团队建设制度。发挥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作用,培养更多文化科技人才,充实全省高层次文化人才数据库和专家智库,发展壮大文化科技人才队伍。
1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项目。鼓励设计针对文化科技企业的投融资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文化科技企业给予贷款风险补偿,促进文化科技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加强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