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SXKJJST-2021-000916 | 发文字号 | 陕科函﹝2021﹞1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发文日期 | 2021-01-28 |
标 题 |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提名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提名工作如期展开。省科技厅作为提名此奖候选人的联络员之一,担负征集并提名候选人的职责。有申报需求的单位可依据相关要求,按时报送候选人相关材料,由省科技厅汇总初审后统一提名至何梁何利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一、材料要求
(一)登录何梁何利门户网站(http://www.hlhl.org.cn),阅读并下载安装“推荐系统”,认真填写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数据信息。
(二)将系统软件生成的数据文件(hnf后缀文件)和提名书word文件(请勿提供docx后缀文件)刻录成光盘,数据文件名及后缀名称请勿删改。
(三)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电子数据光盘和纸质材料(提名书原件及辅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两份)送至省科学技术厅。
二、注意事项
(一)进入何梁何利网站,仔细阅读何梁何利“基金概况”栏目及提名书填写说明,了解评选章程和奖项要求,推荐出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候选人,按说明认真填写提名书相关内容。
(二)根据该基金奖项设置,有针对性地遴选推荐不同领域的候选人。陕西省可提名“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不提名区域创新奖候选人)。
(三)申请“青年创新奖”的科技人员,年龄须为45周岁以下,即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于1976年1月1日后。
(四)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人,不得纳入候选人选;若在该领域不涉密或已解密项目的完成人,确需推荐为候选人的,应出具省、军级单位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其他未尽事项以何梁何利网站公布为准。
三、报送事宜
联系人:刘延军 电话:029-87298893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处(D512室)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