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SXKJJST-2021-002055 | 发文字号 | 陕科办发〔2021〕2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文日期 | 2021-03-11 |
标 题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指引》的通知 |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促进行业共性技术突破,省科技厅制定了《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指引
为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破解我省产业创新发展技术瓶颈和薄弱环节,促进行业共性技术突破,支撑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功能定位
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是我省实施“1155工程”、构建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组织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推动产业升级发展、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重要手段,是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新型研发机构,是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
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立足于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研成果中试、产学研协同创新为核心使命,充分运用灵活体制机制,着力开展先行先试,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强化开放共享、对外服务能力,促进我省优势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二、建设原则
(一)聚焦产业需求。聚焦我省主导产业赋能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风口和未来产业探索培育等重大技术需求,选择在国内处于领先或有优势的领域建设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瓶颈,加速产业化应用,补齐中试短板,形成技术持续供给能力。
(二)创新体制机制。探索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以创新链、产业链为纽带的多样化组建模式,在运营管理、研发投入、团队建设、项目合作、收益分配等方面改革创新,保障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高水平运行发展。
(三)促进开放协同。以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统领,跨学科、跨区域、跨领域汇聚高校院所、行业骨干企业等相关科研力量,促进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面向产业和企业开放共享,着力打造产学研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多元主体的创新平台。
三、布局与建设
(一)布局重点。围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光子、种业工程等陕西优势产业,以及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前瞻技术领域,“十四五”期间,启动建设20家左右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二)组建模式。根据相关产业领域发展特点和实际,有效统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等优质创新平台资源,鼓励强强联合、多元投入、对外合作、协同共建等多种形式组建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成熟一家、启动一家。技术创新中心是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一种具体承载形式,组建完成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即是陕西省技术创新中心。
(三)组建条件。在陕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依托单位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1.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建设方案任务指标合理,在本产业中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本省领先水平,具有承担和完成国家及陕西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可为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供创新支撑。
2.具有高水平的学科或行业专家,以及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
3.依托单位能够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技术研发、开放交流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以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协同相关领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着力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攻关,促进行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
(二)面向行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创新资源在本行业内开放共享,鼓励依托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联合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形成创新联合体,优势互补,共同承担各类科研项目,促进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面向产业和企业开放共享。
(三)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鼓励依托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搭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各类孵化载体,加强产学研合作,为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提质赋能,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
(四)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开放有效的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政策,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在全球范围吸纳集聚、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科研人员开展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的创新创业,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
(五)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探索灵活高效的管理模式,在运行机制、项目管理、资金投入、成果转化、人才引进、联合开放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加强与产业、财税、金融、人才、政府治理等方面改革的衔接联动。
五、管理与运行
(一)实行科学有效的法人模式。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应以独立法人实体进行运营,探索组建研发服务型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不同类型的法人实体。
(二)完善清晰高效的治理结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依照章程管理,鼓励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中心主任(总经理)负责制、技术委员会咨询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三)构建开放协同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面向重点产业、重大技术需求的研发,统筹优化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配置,通过合作研发、平台共建、共担课题、技术入股、兼职创业等市场化途径和方式,加大开放合作交流力度,畅通产学研协同创新通道,实现创新要素的最优组合配置。
(四)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通过会员制、股份制、协议制、创投基金等方式,吸引企业、金融与社会资本等共同投入建设,鼓励整合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创新基金或与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
六、建设程序
(一)规划布局。省科技厅根据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对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进行总体规划布局,一般采取自上而下定向组织方式进行筹建。
(二)方案论证和现场考察。省科技厅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对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方案进行组建论证和现场考察,依托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完善建设方案。
(三)启动建设。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方案论证通过后,经省科技厅批准正式启动建设。获批建设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应细化建设方案任务,落实建设经费,完善治理体系,开展各项建设任务。建设期不超过3年。
七、支持措施
(一)统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对批复建设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建设期内,每年再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二)我省重大科技项目将依托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承担,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优先列入人才、团队支持范畴,鼓励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牵头或参与实施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三)在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
(四)符合条件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八、考核评估
(一)绩效评估。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应每年向省科技厅报送年度报告,每3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省科技厅以创新质量和创新贡献为重点,具体包括:技术创新水平、人才队伍建设、高端成果转化、行业引领带动、推动地方发展、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二)奖励惩戒。施行奖惩分明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评估结果优秀、良好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给予鼓励激励;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予以1年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附件: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
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一、建设基础和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战略定位
(三)建设原则
(四)发展目标
三、建设布局
四、建设任务
五、管理运行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七、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