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SXKJJST-2021-002442 | 发文字号 | 陕科办发[2021]2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05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
标 题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评估结果的通知 |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管理,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根据《陕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陕科办发〔2020〕103号)和《陕西省星创天地管理办法》(陕科办发〔2020〕104号)的要求,我厅对建设期满3年的24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23家省级星创天地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综合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一、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情况:
眉县农业科技园区、临渭农业科技园区等4个园区评估结果为“优秀”;商州农业科技园区、千阳农业科技园区等16个园区评估结果为“达标”;城固农业科技园区、三原农业科技园区等4个园区评估结果为“不达标”(详见附件1)。
二、省级星创天地综合评估情况:
宝鸡眉县齐峰果业星创天地、榆林佳县东方红小杂粮星创天地等6个星创天地评估结果为“优秀”;西安葡萄产业星创天地等12个星创天地评估结果为“达标”;三原县南鸭北养禽业星创天地等2个星创天地评估结果为“不达标”;西安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和榆阳区大漠果乡星创天地取消其星创天地资格(详见附件2)。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将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优先支持对象;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评估结果为“不达标”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整改1年后再次进行综合评估,如再次不达标,取消其资格。
各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发挥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附件:1.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结果.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