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SXKJJST-2021-007660 | 发文字号 | 陕科函〔2021〕214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7 | 发文日期 | 2021-08-18 |
标 题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专业领域新、市场潜力大的瞪羚企业群体培育。根据《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就2021年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 )登陆“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中心”(https://sx.chinagazelle.cn/),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申报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示范区)负责本区域内瞪羚企业初审推荐,对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审核通过企业在线推荐。
(三)第三方机构复审。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企业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企业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对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http://kjt.shaanxi.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认定批复。省科技厅联合有关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下达认定批复,形成本年度陕西省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清单。
二、政策扶持
(一)省科技厅对当年入选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对当年入选潜在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二)省科技厅对瞪羚企业培育成效显著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三)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研发活动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作要求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瞪羚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培育企业运行动态,定期报送本地区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总结。按照《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将本区域2021年推荐的瞪羚企业文件及名单于9月15日前正式函报省科技厅(参考附件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陈雅 029-81122912 81294670
地 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612
长城战略咨询·西安新经济发展研究院 高雨涓 029-81150098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神州数码科技园
附件:1.2021年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及认定标准说明
2.2021年瞪羚企业初审推荐表 下载.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