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利用二氧化碳排放是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最主要组成部分,能源碳减排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途径,《意见》和《方案》均对能源碳减排任务作出了详细的部署。
从能源供需角度看,供应端主要遵循“压煤加新控油气”的方向推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实施煤炭消费总量严控、大力发展风光可再生能源、合理发展水电和核电、适度控制油气消费量,并且推广以电网和储能技术为代表的新型电力系统;消费端主要坚持“节能增效善管理”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城市、园区、行业、设备等多层次排放主体的节能降碳任务。从能源利用部门看,两个顶层文件均对工业生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具体领域提出终端用能结构优化和能效提升的系列举措。此外,技术创新是持续推动能源碳减排的关键,两个顶层文件均对以低碳零碳负碳技术为主的绿色技术创新重点着墨。
能源碳减排在我国已推进十余年并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本次《意见》和《方案》不仅继续聚焦能源领域,还较全面地体现了空间治理和数据治理助力能源碳减排、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新思路。
我国已实施的碳减排政策主要关注重点行业和企业,如碳排放权交易、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但较少考虑空间维度。本次《意见》明确提出了强化国家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保障,确立了空间治理在“双碳”的重要地位。
在宏观层面,两份顶层文件均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与绿色低碳目标的协同。《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区域按照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实施有序达峰的路线,并通过有序推动高耗能行业向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实现区域差异化达峰。
在微观层面,两份文件均提出要在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方面落实绿色低碳的要求,形成有利于“双碳”目标的城乡布局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事实上,能源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需要空间治理的全面支持,如对风光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汽车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以及对高耗能行业和煤电项目的空间用途管制。
此外,碳汇空间在两份顶层文件中均得到高度重视,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和本底调查,通过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现森林、草原、农田、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不断提升。
碳达峰、碳中和需要明确碳排放量化目标,要求对碳数据实施更精细的监测、管理、应用等数据治理过程,而数字化治理手段是完善碳数据治理的重要方面。《意见》和《方案》在多项减排任务和行动中均体现了碳数据治理的新思路。
碳数据获取方面,精细数据一直是“双碳”工作中的短板,两份顶层文件均提出要加强能耗和碳排放的信息化实测能力,加强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方案》还提出加快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方面的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应建立由传统统计、物联设备感知、遥感测量等手段相结合的多源碳数据监测体系,在平台上实现各类生产和生活能耗、碳源/碳汇数据集成,为“双碳”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碳数据管理方面,两份顶层文件均提出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统计核算和标准计量体系,为“双碳”目标制定和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方案》还提到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实施碳排放信息披露的要求。事实上,以上碳数据管理任务均需要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持,尤其是具有跨部门协调需求的地区碳排放/碳源数据统计核算工作,可借助具有打破部门数据信息孤岛功能的系统平台实现多源、异质数据的整合,有力支持“双碳”目标量化管理。
碳数据应用方面,两份顶层文件从碳目标管理和市场化机制两个方面提出了若干任务,碳目标管理包括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目标预警制度、落实地区碳指标考核工作等,市场化机制包括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碳汇等市场交易机制以及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碳数据获取和管理环节的数字化工作扎实推进,可使碳目标管理和市场化机制的实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