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提名单位、专家,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省技术转移中心,相关答辩室:
现将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会议评审答辩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
提名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进入专业组会议评审的项目、个人(已通过预通知发至各提名单位,专家提名项目发至第一完成单位)。
提名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进行现场答辩;提名陕西省通用项目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三大奖”)项目中的一、二等奖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进行视频答辩;提名“三大奖”中的三等奖项目以审阅提名书的形式进行。
二、答辩地点
提名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在主答辩场(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M04会议室);提名“三大奖”项目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在指定答辩室(附件1)。专用项目在省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指定地点答辩。
三、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11月22日-30日,连续组织实施。通用项目具体答辩编组时间安排,分发各提名单位,由提名单位通知相关项目组;专家提名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通知,提名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的直接通知给候选人本人。专用项目答辩时间由省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具体组织实施。
1. 11月22日-24日:环境与资源利用组、农林养殖组、医药卫生组、工程建设组。
2. 11月25日-26日:基础研究组、材料科学组、电子与通信技术组、计算机与系统科学组、。
3. 11月27日-29日:机械组、动力电气组、软科学标准计量科普组(至28日)、能源与化工组(27日)
4. 11月28日:轻工纺织组
5. 11月30日:最高科学技术奖评审组。
四、评审方式
1. 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由候选人现场陈述20分钟(PPT配合),评审专家问题咨询、候选人答疑10分钟。
2. 省“三大奖”及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专家现场观看项目PPT 10分钟,专家质询、答辩人回答问题10分钟。时间到,答辩视频将按顺序自动切换至下一项目。
(制作PPT标准按预通知要求执行)。
五、相关职责
1. 提名单位(专家提名项目所在单位):接收并分发本单位参加答辩项目时间安排表,及时组织项目组按时在指定地点参加答辩;于11月19日12时前,将录制好的答辩PPT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716房间),答辩回执电子版(附件2)发QQ邮箱:1203840149。
2. 答辩人员:提名单位(专家)应有1人,或书面委托1名项目前三完成人所在单位熟悉项目(候选人)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答辩;项目完成方不超过4人,前三完成人原则上均应参加答辩,不能参加的须在答辩回执中说明原因,参加答辩的其他完成人排名不限;最高科学技术奖原则上由本人参加答辩,国际科技合作奖可由合作单位派人参加答辩。
答辩人员按通知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答辩室待答区等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答辩室规章。自觉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因故不能参加需委托署名,经工作人员核准后方可进入答辩室;可随身携带PPT提前交由工作人员拷贝到答辩电脑中供答辩人使用。答辩过程中,若出现设备联通不畅等问题,请及时联系评审现场工作人员协调处理。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将视为自行放弃。
3. 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通知相关答辩室负责会评答辩保障;提供并保障会议评审场地及答辩系统,进行系统联调联试,保证视频答辩期间系统运行正常。
4. 省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会议评审主答辩场布置,办公用品发放、材料的准备和分发、答辩电脑的配置及联通等工作,履行场内、外工作人员职责,配合系统工作人员完成答辩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正常运行,协助做好会务综合保障。
5. 答辩室:相关答辩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室相关答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答辩人员身份验证、现场秩序维护;指导答辩人如实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3),每组答辩结束后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QQ邮箱:1203840149);及时与评审现场工作人员联络,沟通处理答辩过程中系统运行有关问题,确保答辩设备通联顺畅。11月20日-21日进行系统联调联试,请做好相关准备。
6.专用项目:省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保密规定制定并落实相关会评答辩要求。
以上相关准备工作,务于11月21日18时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