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日
陕西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陕西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我省高质量发展步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78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持制造业平稳较快增长
(一)加强对制造业企业的服务。建立制造业龙头企业一对一包抓服务机制;加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监测预警,按月研判分析,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技术创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对各市(区)每年“小升规”企业按净增加量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对年度增速快、贡献大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密切监测煤炭、钢铁等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加强原材料供需上下游协作,建立钢铁、水泥等大宗商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推动原材料生产企业与客户企业签署中长期供销协议,降低企业原材料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促进工业品销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优势工业品、“名优新特”消费品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免费为企业提供展销服务。采取平台让利、企业让价、政府补贴的方式,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开展联合促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运行保障。指导能源企业与用户对接,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保障重点用户用能需求。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要素跟着优质企业走”原则,推动生产要素和能耗指标向好项目、好企业集中,实现资源高效优化配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中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在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时期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六)实施科技型企业发展倍增计划。利用3年时间,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翻一番。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区)给予奖励;设立高新技术百强、创新活力五十强、创新能力三十强企业排行榜。支持科技人员自主创办、大中型企业孵化外溢、引进人才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型企业上规计划,每年筛选重点入库培育企业给予省级科技项目自主立项补助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隐形冠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奖补。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对通过拟上市企业培育立项的给予科技项目支持。(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充分利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资源和政策包,鼓励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秦创原平台建设。加大企业研发支持力度,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予以奖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中小企业最高300万元)。对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产品首版次应用给予奖补。(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制造业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推广。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模式开展技术攻关,按照不超过科研经费总额30%、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建立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清单,鼓励企业参与“揭榜挂帅”,对“定榜”项目给予奖补。(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
(九)实施“551”企业数字化转型特派员行动。成立5个数字化特派员小分队,组织50名专家,服务100家企业,做好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鼓励企业“上云用数”。开展制造业“上云”企业星级评定,对当年获得省级认定的优秀星级“上云”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5%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20个左右,每个奖励50万元。对两化融合项目按照投资额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通过贯标认证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一)加快智能化工厂建设。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和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三级以上达标企业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二)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平台经济发展、工业互联网发展、智能工厂建设、产业大脑建设”五大工程为抓手,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四、推动制造业提档升级
(十三)提升重点产业链竞争力。继续落实好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若干政策措施,围绕省级重点产业链,发布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链主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大配套企业支持力度,强化产业链招商补链延链,着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设立重点产业链提升专项资金,对产业链重点项目、“卡脖子”补短板产业化应用项目、链主企业、重点配套企业等给予支持,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改造提升,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中小企业购置关键设备,按照不超过购置额的10%、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五)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动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对强基础的重点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六)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加快“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建立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跟踪服务清单,按月监测,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对列入清单中投资进度快、投资额大的项目给予奖励。对当年有望建成投产的新增产能项目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七)支持汽车产业项目建设。用好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车项目按照产能每增加10万辆汽车,奖励12亿元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按照项目建设及投产运行情况分批拨付。对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能力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投资额的2%、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补。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领域研发应用,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按照投资额的3%、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八)提高制造业绿色化水平。加快工业节能减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大节能力度。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制造项目建设,建成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对绿色制造项目按照投资额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九)提升工业园区承载能力。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原则,扎实推进园区优化整合。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发展,培育一批重点特色专业园区,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园区专业化配套服务能力和承载水平,对园区公共设施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10%、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撬动作用,省级相关部门要整合各自现有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制造业,支持产业发展类的资金原则上当年6月底前下达完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重点企业信贷投入,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制造业企业研发创新、设备更新、依法并购;完善制造业中长期融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实施重点产业链“一链一行”主办行制度,对“链主”企业上一年实际配套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配套企业,可根据市场化原则实行纯信用无抵押贷款。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普惠小微企业的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制造业贷款、利率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按照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投放额不超过05‰的标准予以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制造业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需求清单,进行靶向招才引智。围绕制造业用工需求,加大订单式培训和支持力度。支持举办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落实好全省各类人才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相关政策,为制造业人才引进培育提供有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积极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构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在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适时对各市(区)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领跑者、省级以上园区亩均效益领跑者和市(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跑者给予奖励,将县域工业集中区纳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高产区、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制造业企业在投资落户、开办经营、项目审批、资本对接等环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诉求响应平台(即“陕企通”)作用,及时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设“一指减负”平台,实现企业减负政策“一指申报”“一指评估”“一指办理”。指导和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加速折旧、专用设备税额抵免、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转让减免税、进口设备免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零部件原材料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西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