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环境介质痕量污染物监测预警重点实验室是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环科财〔2019〕109号)、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陕发〔2022〕10号)和《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科办发〔2018〕249号)相关要求,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批准设立,于2023年4月正式启动。现就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按照《陕西省环境介质痕量污染物监测预警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及《陕西省环境介质痕量污染物监测预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3)。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对
申请书进行评审。课题一经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在岗科研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经历以及创新能力,依托单位为其任职单位。
2.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资助范围自由选立课题。课题需紧贴陕西省和全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特别要立足陕西省大气、水质和土壤中痕量污染物监测、演化分布、预警及防治对策等关键科学问题,课题要立论清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考核指标可量化,具有较明确的创新价值和科学意义。
3.申请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课题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同一课题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2)已经获得过其他资助的项目以相同内容重复申请;
(3)存在学术不端和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课题;
(4)在读研究生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三)经费预算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6~1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1~5万元/项,申请人按《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做好课题经费预算。
二、申报时间
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5日
三、申报方式
有意向的申请者请在申报时间内,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3)并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邮寄(寄付)或交至本实验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本实验室邮箱。
欢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相关领域科研技术人员根据申报指南申请基金课题。
附 件:
1.2023年度陕西省环境介质痕量污染物监测预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2.陕西省环境介质痕量污染物监测预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3.陕西省环境介质痕量污染物监测预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