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改委、西咸新区发改局、各开发区发改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各分局、各县资源规划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科学谋划编制西安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良好有序接替,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滚动发展格局,切实落实“管行业就要管项目、管投资”工作机制,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西安市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征集工作方案》,立即启动重点项目征集谋划工作,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于9月22日前报市发改委。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将符合准入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全部纳入市级重点项目计划,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
附件:西安市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征集工作方案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1日
(联系人:市发改委电话:86786285 86786284 市资源规划局电话:86787018)
附件
西安市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征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部署和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以及西安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国家所需、群众所盼、城市所能,立足国家中心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发展定位,从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出发,抢抓“双中心”建设、西安都市圈、西咸一体化、“北跨”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围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园区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城市能级提升、乡村全面振兴、县域经济发展、“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锻长板、调结构、稳增长的大项目、好项目,以高质量项目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着力优化质量结构,合理控制项目数量,充分做足项目储备,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工作原则:坚持六个突出,聚焦八个方面。
六个突出: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秦创原创新驱动,突出先进制造业强市、突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突出公共服务能级提升、突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八个聚焦:聚焦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赛道,聚焦现代服务业提质发展,聚焦文化旅游深度融合,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聚焦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聚焦基础设施补齐短板,聚焦民生保障持续提升。
三、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产业政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功能区(功能组团、功能单元、重点功能区块)布局要求以及文物保护规划;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好、要素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对经济社会发展能产生积极影响;投资主体、项目业主应具有较强的实力、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好的信誉度。
(二)行业分类
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根据行业(产业)类别共分为八大类55项(详见附表)。
(三)入库标准
按照《陕西省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筛选全市在建项目及前期项目入库管理(原则上涉密项目、不能入统项目、非同一主体实施的打捆打包产业项目不能入库),并遵循“四个一批”清单,谋划项目、储备项目、开工项目、投产项目分类入库,实行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1.谋划项目是指处于前期谋划、研究、论证阶段的项目,拟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已签订意向性投资协议或制定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方案。应明确前期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初步确定投资规模、产出效益等指标。
2.储备项目是指依法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取得核准(备案)手续,拟于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取得立项手续,有明确的用地范围或矢量坐标,落实项目业主或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基本落实建设资金或有可行的融资方案,并获得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3.开工(在建)项目是指已开工并形成实物工程量的项目。项目开工前应取得土地供应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开工建设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建造基础(含正式打桩)为标准,单纯购置类项目开工以设备到场为标准,水利、铁路、电网等项目开工标准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4.投产项目是指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即将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投产项目原则从开工(建设)项目转化,是按照设计文件规定建成主体工程及相应配套辅助设施,形成生产能力或能发挥工程效益,即将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
(四)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标准
1.2024年重点在建项目将提取储备项目中拟于2024年9月底前实质性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形成年度在建项目计划,原则上项目年度计划投资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
2.2024年重点前期项目将提取谋划项目和计划2024年9月后开工的储备项目,形成年度前期项目计划,原则上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前期项目个数和总投资不超过在建项目的两倍。
3.项目前期要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政府投资类项目须确保资金来源。
4.重点在建项目用地原则应已取得土地供应手续。
(五)申报程序
1.严格把关。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要对项目情况及建审手续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科学确定项目的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准确填报各项要素信息。
2.线上申请。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通过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开放申报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15日。
3.线下申报。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线上申报成功后,于2023年10月15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正式申报文件和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可在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直接导出),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后续项目调度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动员部署本行业谋划包装行业领域重点项目。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改部门要认真指导、督导本区行业部门积极谋划项目,及时向市级行业部门申报项目。
(三)各申报单位要严把关口,严禁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的项目纳入计划,确保项目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四)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推进每一环节工作,确保将符合准入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全部纳入计划。
(五)未明确具体责任分工的其他市级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谋划项目,纳入第八类其他项目。
附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征集谋划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行业主管部门 |
行业(产业)分类 |
项目总投资准入标准 |
1 |
先进制造业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
||
1.1 |
支柱产业 |
||
1.1.1 |
市工信局 |
电子信息 |
3亿元以上 |
1.1.2 |
市工信局 |
汽车 |
5亿元以上 |
1.1.3 |
市工信局 |
高端装备 |
5亿元以上 |
1.1.4 |
市工信局 |
新材料新能源 |
3亿元以上 |
1.1.5 |
市工信局 |
食品和生物医药 |
3亿元以上 |
1.1.6 |
市委军民融合办 |
航空航天 |
3亿元以上 |
1.2 |
新兴产业 |
||
1.2.1 |
市科技局 |
人工智能 |
2亿元以上 |
1.2.2 |
市委军民融合办 |
卫星应用 |
2亿元以上 |
1.2.3 |
市工信局 |
光子产业 |
2亿元以上 |
1.2.4 |
市科技局 |
增材制造(3D打印) |
2亿元以上 |
1.2.5 |
市大数据局 |
大数据 |
2亿元以上 |
1.3 |
市科技局 |
科创服务及企业孵化园区 |
3亿元以上 |
1.4 |
市工信局 |
制造业园区 |
3亿元以上 |
1.5 |
市工信局 |
传统产业升级及其他项目 |
3亿元以上 |
2 |
服务业项目 |
||
2.1 |
市商务局 |
商贸 |
5亿元以上 |
2.2 |
市商务局 |
商业综合体 |
5亿元以上 |
2.3 |
市商务局 |
会展 |
3亿元以上 |
2.4 |
市发改委 |
物流 |
3亿元以上 |
2.5 |
市金融局 |
金融 |
3亿元以上 |
2.6 |
市科技局 |
研发设计 |
2亿元以上 |
2.7 |
市工信局 |
软件和信息服务 |
2亿元以上 |
2.8 |
市市场监管局 |
检验检测认证 |
2亿元以上 |
3 |
文化旅游项目 |
||
3.1 |
市文化旅游局 |
文化产业 |
3亿元以上 |
3.2 |
市文化旅游局 |
旅游产业 |
5亿元以上 |
4 |
城建及基础设施项目 |
||
4.1 |
市发改委 |
电力 |
5亿元以上 |
4.2 |
市发改委 |
机场 |
10亿元以上 |
4.3 |
市发改委 |
铁路 |
10亿元以上 |
4.4 |
市发改委 |
轨道 |
10亿元以上 |
4.5 |
市发改委 |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 |
5亿元以上 |
4.6 |
市城管局 |
供气 |
5亿元以上 |
4.7 |
市城管局 |
供热 |
5亿元以上 |
4.8 |
市水务局 |
排水 |
5亿元以上 |
4.9 |
市水务局 |
供水 |
5亿元以上 |
4.10 |
市交通局 |
公路 |
10亿元以上 |
4.11 |
市住建局 |
市政道路和公共停车场 |
5亿元以上 |
5 |
生态环保项目 |
||
5.1 |
市水务局 |
污水处理 |
3亿元以上 |
5.2 |
市生态环境局 |
大气治理 |
2亿元以上 |
5.3 |
市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治理 |
2亿元以上 |
5.4 |
市资源规划局 |
自然生态修复 |
2亿元以上 |
5.5 |
市生态环境局 |
医废处置 |
2亿元以上 |
5.6 |
市农业农村局 |
土壤污染治理 |
2亿元以上 |
5.7 |
市城管局 |
城市绿化 |
2亿元以上 |
5.8 |
市城管局 |
垃圾处理 |
3亿元以上 |
6 |
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项目 |
||
6.1 |
市教育局 |
教育 |
2亿元以上 |
6.2 |
市体育局 |
体育 |
2亿元以上 |
6.3 |
市卫生健康委 |
卫生 |
3亿元以上 |
6.4 |
市民政局 |
养老 |
3亿元以上 |
6.5 |
市住建局 |
城中村改造 |
5亿元以上 |
6.6 |
市住建局 |
公租房 |
5亿元以上 |
6.7 |
市住建局 |
保障性租赁住房 |
5亿元以上 |
6.8 |
市住建局 |
保障性住房 |
5亿元以上 |
6.9 |
市住建局 |
老旧小区改造 |
5亿元以上 |
7 |
现代农业发展及乡村振兴项目 |
||
7.1 |
市农业农村局 |
现代农业 |
2亿元以上 |
7.2 |
市乡村振兴局 |
乡村振兴 |
0.5亿元以上 |
8 |
其他项目 |
1亿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