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高”工程
1.科技型中小企业(部分地区出台有奖励政策)
高新区
对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的企业,给予1万元/家·年认定奖励。
西咸新区
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高新技术企业
陕西省
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西安市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奖励。
二、“升规”工程
1.研发投入奖励
西安市
(1)对企业的R&D投入给予补助。计算方法为:5万元定额资金加上R&D投入的1‰,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企业的R&D投入较上一年度的增量给予奖励。要求增量≥50万元,且上一年度获得过R&D投入奖补。计算方法为:增量的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制造业企业、研发设计服务类企业
给予奖励。计算方法为:3万元定额资金。上述三项合计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向下取
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规上培育奖励
高新区
企业首次纳入“小升规后备库”当年,可享受高新区给予1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对于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瞪羚企业奖励
陕西省
对首次认定的陕西省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认定的潜在瞪羚企业在有效期内成长为瞪羚企业的,按照标准给予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西安市
对于首次入选科技部发布的瞪羚企业榜单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高新区
对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或1件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瞪羚企业。择优给予1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三、“晋位”工程
1、“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陕西省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专精特新”的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
西安市
对获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10万元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