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创新驱动示范市(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中央企业科协,“科创中国”联合体,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高质量发展,聚焦新兴前沿领域和产业基础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发挥技术经理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催化作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进“科创中国”建设走深走实,中国科协将开展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遴选工作。
一、榜单设置
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设置先导技术榜、新锐企业榜、融通创新组织榜、技术经理人先锋榜。其中,先导技术榜设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绿色低碳等五大产业领域和产业基础一个专项领域。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推荐渠道
1.先导技术榜、新锐企业榜、融通创新组织榜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创新驱动示范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中央企业科协,“科创中国”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他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和推荐。
2.技术经理人先锋榜除以上推荐渠道外,可由2022年入选该榜单的技术经理人先锋人物推举和指导候选人进行申报。
(二)推荐名额
1.先导技术榜每个领域各单位推荐不超过3个;新锐企业榜各单位推荐不超过5个;融通创新组织榜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技术经理人先锋榜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推荐单位同时属于多个推荐渠道的,可叠加推荐名额。
2.2022年入选的技术经理人先锋人物,每人可推荐1人。
3.入选历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征集(2023年10月7日—2023年11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性分别组织四类榜单的申报推荐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前在“科创中国”平台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和上传(申报流程及相关问题详见申报页面)。
(二)初评评审(2023年12月)
各榜单对应的初评机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榜单初评工作,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初评结果按要求报送至“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
(三)终评评审(2024年1月)
“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组织开展榜单终评工作,经综合评议确定入榜名单。
(四)发布推介(2024年2月)
择机发布榜单,结合“科创中国”金融伙伴计划持续为上榜技术、企业、组织、人才提供资源对接、定向推介等落地推广服务。
(五)宣传推广(2023年10月—2024年4月)
通过“科创中国”媒体矩阵、网络平台、新媒体渠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榜单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1.坚持客观、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优中择优。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推荐工作,扩大举荐视野,着重发现在促进产业发展、创造经济价值、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率先探索、蓄势突破的创新成果、企业、组织和人才。
3.各初评机构要精心组织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制定对应领域的评审工作方案、专家构成方案及评价标准,并报送至“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备案。
4.申报单位登录“科创中国”平台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24时。
网址:(ranking.kczg.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