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提出:“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把科技成果充分应用到现代化事业中去”。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构建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牛鼻子”,对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不明确、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不充分,导致我国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不匹配,转化效果不理想。现阶段应直面科技成果转化真问题,调整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需求为牵引、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大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创业者,打通样品、产品、商品的演化路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立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创新驱动模式。
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企业是衔接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关键环节,是成果产品化、商品化、产业化的实施者。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必然选择。
(一)建立高效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是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动能转换的战略任务。
科技创新的重要突破和创造性应用,往往会对已有的技术、产品进行替代,引发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传统产业产生“归零效应”,如数码相机技术完全颠覆了传统的胶片影像技术。近代以来,世界历史发展跌宕起伏,世界霸主几经转换,在这一进程中有一个明显的规律:科技成果的产生和有效转化,对产业的竞争、经济的推动、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并引起世界政治、经济和科技格局的改变。先进科技、高端人才、高质量产品诞生在哪里,竞争的制高点和世界的中心就转向哪里。机械化、电气化、信息化三次产业革命,使英国、德国、美国先后成为世界经济霸主。各国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认知逐渐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无序到有组织,进而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意识到高校成果转化率不高导致国家创新研发体系效率低下的问题,出台了《拜杜法案》,从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产生的专利权由政府拥有,转变为私人部门可享有政府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促使高校的技术转让活动逐渐活跃,激发了以科技成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动能。当前,无论从全球经济还是从国内经济来看,正在经历一次长周期的下行,酝酿着一次技术大变革和结构大调整。面对这样的新形势,如果应对得当,能够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双赢,推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反之,也可能在产业洗牌中陷入被动局面。我们必须坚定地从“跟随式逆向创新”转向“引领式正向创新”,通过自主研发和成果转化,开辟新赛道、催生新动能、打造新引擎、塑造新优势,为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坚实支撑。
(二)调整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当务之急。
在知识生产体系中,高校院所的元功能是开展“新奇驱动”的基础研究,即“象牙塔研究”,以及科研人才的培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高校院所又派生了新的社会功能——“任务驱动”的应用研究,也就是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高校院所的二元功能,是我国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的核心,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2》显示,2021年全国3649家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总合同额为1581.8亿元,同比增长了24.4%;总合同项数为564616项,同比增长21.5%。但近年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饱受诟病,《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6.7%,其中企业为48.1%,高校仅为3.9%。其背后,是当前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已经不适应高速运转的市场经济环境。一方面,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先天不足”。科研并非都以转化为目标,科学研究的首要目的是揭示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奥秘,改变、拓展人类对自然界及人类自身的认识;技术开发的主要目的是研制出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难题的产品。因此,不应把科学和技术混为一谈,更不宜把两者的价值都简单定义为“应用”,强调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是指“技术成果”,而非“科学成果”。从研究对象看,高校院所开展的基础研究和为了产业化而开展的应用研究,本质上是不同性质的知识,前者是“科学成果”,后者是“技术成果”。从研究导向看,高校院所是科研导向的,是“新知识的创造”,即“新的创新”;而产业化的应用研究是市场导向,即“新知识的商业化”。高校院所产出的科技成果大多处于论文或实验室验证阶段,远未到能直接应用于产业的成熟阶段。而且,我国以论文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使得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无须关注企业的实际技术需求,追求在“较短时间”内多出成果,变“十年磨一剑”为“一年磨几把小刀”,很多研究都是模仿性研究,虽然产出了大量的成果和专利,但能用于产业化的寥寥无几,导致成果转化率“看起来很低”。另一方面,企业有效技术需求“难以言说”。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承接者,是要找到成熟的、可以直接转化为产品的技术,这就导致企业需求和高校院所供给之间存在一个“峡谷”,造成沟通的断层。同时,技术需求往往涉及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企业不愿轻易对外透露,而高校运行机制相对自成一体,企业了解高校的运行机制进而有效沟通的成本过高,导致企业的积极性下降。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本质上是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对接的过程,要想跨越两者之间的峡谷,首先要破解当前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不匹配的困境。“创业教父”李泽湘认为,“用技术积累去找应用是非常低效的,更高效的是用问题去牵引技术”。因此,科技成果转化的着力点不在激发科研人员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而在于构建需求导向的创新体系。
(三)以企业为主体是提升成果转化效率的根本路径。
恩格斯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而企业是最贴近市场、最清楚问题的,成功在市场上生存下来的企业,可能不知道什么技术是好的,但一定知道什么样的产品是市场欢迎的。不经过市场检验和迭代优化的产品,可能研发方向都是错的。因此,唯有拥抱市场,从制度上确立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企业为主导、以需求为牵引开展研发活动,科技成果与项目才能被产业端所接受,企业才能把成果变成能赚钱的商品,才能反哺科技创新环节,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良性循环。首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正当其时。企业要确保在竞争中不被淘汰,最重要的是持续推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我国企业过去几十年依靠引进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利用国内低成本要素占领全球市场的路径,在外部需求萎缩、内需不振、各种要素成本不断上升的今天,已然走不通了。对于广大企业而言,无论其愿意与否,都必须参与更高层次的竞争才能生存,最高效的路径便是通过成果转化实现“惊人的一跳”,从根本上奠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其次,企业具有整合多项技术的天然优势。随着产业技术的复杂度日益提升,单项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难以独立形成样品,需要多项技术整合成技术包,并通过批量生产实现规模经济效应,才能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商品。第三,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为企业实施成果转化保驾护航。相比于高校院所,企业法律制度从设立、资本管理、治理体系等均有完善的规定,在利益分配、风险承担、权责利判定等方面清晰明了,为企业积极参与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保障。最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又是创新要素配置的主体,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提供人财物、数据等要素支撑。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研发费用、生产投入、市场推广费用等,企业可以通过自主投资和融资提供支持,并通过自身的市场营销能力和渠道资源,帮助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与市场对接。比尔·盖茨认为,“科学家们会有新的发现,而企业往往能将这些发现转化为实际可用的产品和服务”。比尔·盖茨也是这么做的:2017年Ashish Vaswani等人发表论文《Attention is all you need》中提出了Transformer结构,微软公司联合OPENAI公司将Transformer结构转化为ChatGPT,引领人工智能产业进入新纪元。又如深圳的“6个90%”创新密码,实现了科技成果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的良性循环,较好地破解了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不匹配的问题,有效支撑深圳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二、样品、产品、商品的演化与创业者、企业主、企业家的演变相辅相成
美国硅谷是全球知名的高科技产业聚集地,被奉为“创新创业圣地”。硅谷的创新机制在于不断涌现原创性的技术创新,并在风投的支持下推进从技术到样品、产品、商品的演化。而推动这一切的,正是无数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出于追求个人价值,创办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完成从创业者、企业主到企业家的演变。硅谷的成功,生于科技,长于金融,但根在人才,创造了硅谷特色的“创新—创业—创富”生态系统。李泽湘认为“所谓科技成果转化其实是一个伪命题,人的转化才是最重要的”。作为大学教授,李泽湘认识到科学家创业道阻且长,转向支持学生创业,开创了“导师+学生”的天使投资模式,成功投资孵化了大疆、云鲸等一系列高科技企业,也让汪滔、张峻彬等优秀创业者成长为企业家。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与创业者的成长过程,是息息相关的。
(一)创业者作为“采矿者”,善于发现成果的价值,促进成果样品化。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发现成果的商业价值,否则科技成果永远只是“沙漠里的黄金”。1873年,麦克斯韦证明了电场和磁场的所有变化都会在空间引起电磁波。1887年,赫兹在实验室搭建电磁波实验装置,证实了电磁波的存在,宣告无线电的诞生。马可尼读了赫兹的实验介绍后,认为电磁波可以应用于通信,他在家里制造了一个简陋的无线电装置,用无线电打响了楼下的电铃。正是赫兹、马可尼这样有梦想、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人才,他们不断探索、发现和尝试新的方法,挖掘出有应用价值的技术,推动科学技术演变为样品。在市场化的新时代,我们对这类创新人才赋予了新的称谓——创业者。创业者可以是教授的学生、有洞察力的知识分子、有成果转化经验的投资者、富有二次创业精神的企业家。大疆的诞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其创始人汪滔自小就对天空充满了想象,梦想着拥有一种搭载摄像机、可灵活控制的飞行设备。2005年汪滔在香港科技大学的毕业论文题目就是“直升机自主悬停技术”,因此让李泽湘慧眼识珠,成为汪滔的研究生导师和天使投资人。2006年1月,汪滔制作出第一台样品,试着放到航模爱好者论坛上卖,居然接到了订单。同年汪滔创办了大疆创新科技公司,开启了一个一流科技企业的进阶之路。
(二)企业主作为“整合者”,能够挖掘市场的需求,促进样品产品化。
样品最终转化为商品,需要对样品进行快速迭代、判断如何切入市场、如何系统闭环、产生现金流和利润,并将上述元素整合形成新的商品模式。马可尼用无线电装置打响了楼下电铃就可以推向市场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在那之后,马可尼联合英国工程师威廉·普里斯等人,逐步将传送距离扩大至4.8公里、14.5公里……直至1897年,马可尼成立“无线电报及电信有限公司”,才将无线电报装置正式投入商业使用。科技成果经过样品化后,在技术层面已基本成熟,初具产品的雏形,可以进入企业的投产阶段,如果研发样品的投入为1,构成产品的投入则为10,两者之间的转化过程存在巨大的鸿沟,被业界称为“死亡之谷”。在这个转化过程中,企业主发挥重要角色。企业主是企业的拥有者,他们将自身的命运与产品的成功捆绑在一起。在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基础上,企业主集聚资本、设备、人才等资源,强化产品的材料、外观、性能、成本、成品率等方面的管控,最终形成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汪滔回忆说,“我当时也不知道市场规模究竟会有多大。我们的想法也很简单:开发一款产品,能养活一个10到20人的团队就行了”。在创业初期,大疆每个月只能销售大约20台飞行控制系统,然而这些产品的销售让汪滔成为企业主,可以养活一个小团队,而他自己则依靠剩余的大学奖学金生活。他和团队不断改进产品,提高性能和功能,无人机从单旋翼设计走向更便宜、更容易编程的四旋翼设计,开发了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飞行控制器,让拍摄画面在飞行中始终保持稳定。在资金上,汪滔募集到了包括导师李泽湘在内的一系列早期投资,香港科技大学向其团队投资200万。到2012年,大疆已经拥有了一款完整无人机所需要的一切元素:软件、螺旋桨、支架、平衡环以及遥控器,制造成本从2000美元降到不足400美元,世界级的产品已经蓄势待发。
(三)企业家作为“开拓者”,勇于完成市场的开辟,促进产品商品化。
产品变成符合市场需求的商品,在市场销售并形成产业化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最终环节。美国经济学家威廉·杰克·鲍莫尔认为,“企业家在整个市场上起传播和加速采用新技术及新创意的作用。企业家不断试图偏离公众认识,希望为经济活动带来各种变化,从而防止其墨守成规,通常这些变化能够改善效率、增加生产并刺激经济增长”。以创新为本职、敢为天下先的企业家,能够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制度创新等形式创造性地破坏市场均衡,带领企业以创新实现新利润、以新思维新产品赢得市场竞争,完成产品商品化演变。随着无人机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市场需求的增加,2013年大疆推出了具备划时代意义的“大疆精灵Phantom 1”,其高性能、易操作和低价格迅速占领市场,成为消费级无人机的开创者。2014年,大疆售出了40万架无人机,到2015年大疆在全球消费级无人机市场的份额达到70%。汪滔被福布斯评为中国十大创新人物,成为全球闻名的年轻企业家,证明中国的年轻人可以打造出世界级的产品和技术领先的企业。
三、全面落实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作用,加速样品、产品、商品的演化
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土壤非常良好,无论是作为潜在供需主体的企业、高校院所和人才团队的数量,还是金融资本的规模、产业体系的完整性、消费市场的体量都足以支撑一个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健康、高效、规模化地运行。国际形势的变迁也激发了我国对自主创新的社会共识,让科技成果转化日益成为产业经济发展的刚需,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皆具备。应全面强化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需求为牵引,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促进创业者成长链、企业育成链、成果转化链同频共振,让科技成果转化从偶发性小概率事件变成规模性必然事件。
(一)完善创业者成长链,构建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创业是实现梦想、成就事业的重要途径,科技创业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保护创业者的成长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保护经济发展的未来。要充分认识“人”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价值,完善从创业者到企业主再到企业家的成长链条。首先,从源头做好创业者培养。推动教育体制多元化改革,构建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体系。完善学生评价机制,让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成为重要的评价指标。推广李泽湘模式的“科创学院”“导师+学生”创业模式,让潜藏在高校院所的一流科技成果,通过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等途径实施转化。打破校企“围墙”,支持重点高校与龙头企业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把学生带到能够听到“炮声”的地方,引导更多优秀的创业者涌现。其次,要营造鼓励、保护企业主创新的环境。搭建企业主、科学家、工程师、投资者等多领域人才的资源对接、行业交流等交互平台,强化企业主整合创新资源、实现成果价值的能力。提升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水平,为初创企业提供财税、专利、政策、法务、品牌、人力资源、融资路演等各类服务,让企业主专心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类企业主的人才专项,探索设立“科学家+企业家”深度协作的成果转化领军人才项目。第三,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市场经济本身是能够催生企业家的制度设计,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根本在于建立稳定公平的法治环境,“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以法治的确定性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鼓励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像尊重科学家一样尊重企业家,设立企业家日、企业家进步奖等荣誉,形成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企业家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创新创业人才的“传帮带”促进成果转化链的良性循环。
(二)完善企业育成链,建立以科技金融为主线的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
科技金融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催化剂、科技企业成长的加速器。硅谷的成功不仅在于技术的领先,还在于金融系统的强力支撑。硅谷拥有高度成熟的风险资本市场,2021年,对硅谷的风险投资额达到441亿美元,包括创纪录的257笔单笔超1亿美元的投资,畅通的融资渠道和良好的金融环境加速了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我们要持续优化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建立以科技金融为主线的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首先,要厚植初创期企业创新“沃土”。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合理降低合格投资者准入门槛,拓宽股权投资资金来源和募资渠道,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为种子期、初创期及成长前期的科技企业“雪中送炭”。探索“孵化+投资”新模式,美国的麻省理工、加州大学等知名高校都设有种子基金支持大学里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再找天使投资。国内高校可以参考设立校园种子基金,并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参与设立子基金,孵化有前景的科技成果。其次,强化国有资本支撑作用。调整国有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考核指标体系,以国有资本带头,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决策和业绩考核机制,以企业在一定周期内的整体业绩作为考核对象,不对单个项目的亏损作负面评价。第三,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切实推进科技金融产品创新,面向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实现多样性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产品供给。通过采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预期收益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最后,健全科创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最成功的科技成果转化就是企业上市,要推动北交所、深交所、上交所、港交所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助力新兴产业加速壮大。通过搭建上市培育平台,为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提供技术评定、资源整合、能力提升、管理规划等服务支持;建立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促进科技成果“开花结果”、科技企业“枝繁叶茂”。
(三)完善成果转化链,建立多元协同的高效体系。
科技成果转化链条长、环节多,是一项需要多种主体参与、多种要素融合、高度不确定性的系统工程。当下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尚未成熟,需要通过有为政府,带动有效市场,实现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的匹配,做好科技成果转化这篇大文章。首先,聚焦“需求端”,实施“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坚持“产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确立企业出题人和阅卷人角色,探索骨干龙头企业“包干制”,由政企共同出资或企业单独出资,赋予龙头企业资金分配权、路线决定权、团队组织权,牵头组织产学研力量开展企业需求类科研攻坚,推进研发、转化活动一体化进行,真正从源头上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建设面向高校院所和企业的概念验证中心,构建科技成果评估、转化、投融资、样品开发等概念验证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品首购首用;加强场景应用,为技术找场景、为场景找市场,推动新产品更快进入市场。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样品、产品进行针对性补贴。其次,聚焦“供给端”,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活产出动力。明确高校的科技创新定位,对高校的教学、学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工作做好区分,进行分类评价。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将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范围。建立合理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模式,如麻省理工的“三三制”1,不过于强调收益绝大部分归发明人,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唤醒“沉睡专利”,高校院所依托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在一定时期内没有转化的,免费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放。最后,聚焦“服务端”,加快培育专业化服务市场。科技成果转化不仅在供需资源方面具有无形化、非标准化、专业化等特性,在交易过程方面也具有匹配概率低、交易过程复杂、应用周期长、投入成本高等特性。传统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主要负责事务性工作而不直接从事专业性服务,无法有效应对这种典型的“长线非标”工作。要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作为链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企业、政府的纽带,将科技创新成果直接推向市场。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科技中介职业资格评定制度,将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纳入国家和地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经纪的学历教育。对于头部技术经理人,可通过优惠募资吸纳其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LP、支持其有限参股优质项目。围绕市场需求,打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成果转化数字平台,汇聚技术、项目、人才、服务等专业数据,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落地速度。
注:1麻省理工学院的科技成果转让收入,15%用于技术转让办公室的工作开支,其余1/3归技术发明人,1/3归发明人所在院系或实验室,1/3归学校收入。
作者:王桂林,系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广州市委会主委、广州市科技局局长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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