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批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2023年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创建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培育和申报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履行了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认定以下7个集聚区为第八批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市发改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附件:第八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名单
附件:
第八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名单
序号 |
集聚区名称 |
所属区县(开发区) |
1 |
西安临潼现代物流集聚区 |
临潼区 |
2 |
秦创原·金融港金融集聚区 |
西咸新区 |
3 |
西安临空会展产业集聚区 |
西咸新区 |
4 |
秦创原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区 |
西咸新区 |
5 |
华阳城商贸服务业集聚区 |
灞桥区 |
6 |
西安常宁新区现代物流集聚区 |
长安区 |
7 |
浙文创·新势力科技服务集聚区 |
曲江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