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进一步挖掘提炼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在质量提升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陕西省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178号),我区组织开展2023年质量标杆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重点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遴选重点关注:
(一)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遴选条件
(一)在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诚信、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申报的方法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行业内表现突出。
(四)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分享质量管理经验。
三、具体要求
(一)企业按要求填报《西安市质量标杆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报告内容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
(二)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并积极申报,于11月27日12: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含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电子版(整本盖章版申报资料PDF版和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
附件:1.2023年西安市质量标杆培育企业申报书
2.2023年西安市质量标杆培育企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