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通过专业会议评审通用项目的公告
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专业会议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通过评审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共278个通用项目予以公布。
本公布自2024年1月11日至31日,共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通过专业会议评审通用项目.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刘延军 电话:029-87298893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D716室(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