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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增7个省级高新区!
发表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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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同意建设渭城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关于同意建设南郑镇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关于同意建设定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关于同意建设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关于同意建设丹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陕西省新增7个省级高新区,具体内容如下: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

渭城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咸阳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

关于渭城光电数字产业开发区、泾阳县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和新材料产业园以及绿色食品产业园创建特色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托渭城光电数字产业开发区,泾阳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特色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定名为渭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渭城高新区)、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泾阳高新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

二、渭城高新区规划建设面积为6.194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上林路,南至民生路、毕塬东路延伸路,西至乐育路、联盟二路,北至智慧路、文林路、中五台路、望贤路);泾阳高新区规划建设面积为3.4506平方公里,包括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2.175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包茂高速区域,南至灵云路—泾惠路,西至S208省道,北至西安外环高速;区块二规划面积0.731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创业东街,南至泾河大道,西至泾阳大街,北至茶驼大道;区块三规划面积0.543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茯茶园东边界,南至关中环线,西至雅泰乳业西边界,北至泾惠渠)。

三、渭城高新区主导产业为光电产业、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加快构建“两电一高”特色产业体系;泾阳高新区主导产业为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绿色食品,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势和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积极承接西咸新区产业配套,加快创新对接合作。渭城、泾阳高新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承接“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切实推动西安—咸阳创新驱动一体化发展,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渭城、泾阳高新区必须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准入要求,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咸阳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将渭城、泾阳高新区建设成为咸阳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服务和管理评估考核,推动渭城、泾阳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7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

南郑镇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汉中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

关于南郑工业园区、镇巴县长岭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和小洋绿色食品产业园区以及泾洋创新服务园区创建特色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托南郑工业园区,镇巴县长岭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小洋绿色食品产业园区、泾洋创新服务园区建设特色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定名为南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郑高新区)、镇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镇巴高新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

二、南郑高新区规划建设面积为4.7993平方公里,包括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3.079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高庄村(规划廉泉大道和科创大道),南至齐力村(规划如意大道),西至吉祥路,北至濂水河南岸防洪堤;区块二规划面积1.71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西成高铁,南至石梁路,西至G85银昆高速和孤山大桥,北至汉江南岸防洪堤〕;镇巴高新区规划建设面积为2.1447平方公里,包括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1.398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镇巴县 CNG加气站以东约680米处,南至龙首融景城小区南侧约160米处,西至任旦汽车修理厂以西约160米处,北至洋镇高速镇巴县城北侧出入口以南约280米处;区块二规划面积0.476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山体界线,南至小洋镇镇区南侧,西至G210沿线村庄西侧,北至汉中政通和商贸有限公司零售部北侧;区块三规划面积0.269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九阵河西侧,南至排水沟,西至山体东侧,北至中坝村村民聚集区南侧)。

三、南郑高新区主导产业为航空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加快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镇巴高新区主导产业为生物医药和绿色食品,加快推进具有秦巴特色的绿色产业发展。南郑、镇巴高新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承接“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南郑、镇巴高新区必须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准入要求,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汉中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将南郑、镇巴高新区建设成为汉中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区域开放创新的新引擎。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服务和管理评估考核,推动南郑、镇巴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7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

定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榆林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

榆林市《关于申报创建定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榆政字〔2023〕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托定边县产业园区建设省级特色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定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

二、定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面积为9.9361平方公里,包括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7.407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园区绿化带,南至科技一路(规划路),西至307国道,北至科技十三路以南约200米;区块二规划面积2.528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定安路,南至定海路,西至绿洲路,北至银山路(规划路)〕。

三、定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承接“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发展新能源、高端装备、健康食品等特色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建设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多能融合互补、产业链耦合共生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辐射带动陕甘宁蒙交界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为榆林建设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服务陕北能源革命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四、定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准入要求,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榆林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将定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榆林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区域开放创新的新引擎。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服务和管理评估考核,推动定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7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

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安康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

安康市《关于申报创建紫阳省级特色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安政字〔2023〕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托紫阳县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省级特色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

二、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面积为2.342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蒿坪镇污水处理厂,南至211省道改线,西至金石村,北至王家河村。

三、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承接“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发展富硒绿色食品、秦巴特色医药、绿色环保材料等主导产业,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积极探索国家主体功能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示范新模式。

四、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准入要求,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安康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将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安康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推动陕南生态优先绿色升级、打造秦创原绿色产业协同创新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服务和管理评估考核,推动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7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

丹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商洛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

商洛市《关于创建丹凤特色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商政字〔2023〕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托丹凤县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省级特色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丹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

二、丹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面积为6.0191平方公里,包括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4.305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商邑社区商邑大道,南至商邑社区天然气站,西至茶房社区龙喜路,北至北坪村创业一路;区块二规划面积1.037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王塬村东凤酒庄,南至王塬村东凤酒庄,西至商中路商山村段,北至江南新干线;区块三规划面积0.676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核意见确定的界址点坐标保持一致,具体为:东至商镇社区堡子路,南至江南新干线两岭社区段,西至两岭社区南坡底组,北至两岭社区北塬组)。

三、丹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承接“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发展绿色食品、电子信息、现代中药等特色主导产业,积极探索创新驱动引领秦巴山区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新模式,不断提升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水平。

四、丹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准入要求,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商洛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将丹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商洛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加快秦创原科技企业融通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陕南生态优先绿色升级作出积极贡献。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服务和管理评估考核,推动丹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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