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陕科发〔2022〕4号)和《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相关规定,2024年将对现代农业和资源环境2个技术领域的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四主体一联合”工程中心和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展运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参评工程中心共76家(名单见附件1),评价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评价程序
运行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和综合评价三个阶段:
(一)定量评价。参评工程中心需要在线填写评估申请书(登录网址:http://ywgl.sstrc.com,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定性评价。采用会议答辩的形式,由工程中心负责人汇报评估期内运行情况,相关领域技术与管理专家依据工程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定并打分;
(三)综合评价。综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果,形成最终评价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运行绩效评价工作由陕西省科技评估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工程中心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将直接撤销工程中心资格,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二)系统数据填写的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7月30日截止,未填报或逾期填报视为评估不合格;
(三)定性评价汇报材料由线上评估申请书导出生成,运行绩效佐证材料和工程中心运行情况按照提纲(附件3)编写完成后上传至系统。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业务系统技术支持:李攀,029-81021140
科技评估中心联系人:贾臻,029-85240130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