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批准建设陕西省中医药共性技术研发等11个创新联合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经研究,决定建设“陕西省中医药共性技术研发”等11个创新联合体(见附件)。
请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组建协议,明确目标和任务分工,以市场机制为纽带,以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为主要任务,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特此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