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科控集团、各协管科研院所、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思政职办〔2024〕1号)精神,为做好委厅系统2024年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申报条件
工委系统直管协管院所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依据《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陕宣发〔2017〕2号)、《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规则(试行)》(陕宣发〔2018〕33号)的有关规定和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申报。
1.关于参评人员资格认定。各单位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评审时,严格执行参评人员必须为“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要求,不得推荐其他岗位人员。政工专业岗位主要包括宣传、组织、统战、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女工)等。申报人员当年已调离政工岗位的,不得申报。
2.关于转系列申报(转评)。转系列申报须遵循“先转后评”原则,应先行取得同级相应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对已取得国家规定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转系列申报(转评)人员,转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须从事思政工作1年以上;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符合相应政工专业职务的晋升条件,申报和评审按照晋升人员评审程序进行。
3.关于初次参评。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任职、交流、转业到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初次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直接申报相应档次职务有效期为3年,其工作能力、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符合相应政工专业职务的晋升条件,申报和评审按照晋升人员评审程序进行。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1.本年度中级、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11日,各单位请按规定向工委宣传教育与统战处提交申报材料。
2.参评人员须诚信申报,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
3.各单位须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认真审核,准确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并将其申报资格审查情况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工委中级政工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认定政工师任职资格;负责高级政工职称(正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的审核申报工作,审核通过的可注册登录我省高级政工师评审系统提交个人相关资料。本年度我省高级政工职称评定工作拟定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称申报表》(表一,4份);《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登记表》(表二,2份);《公示情况登记表》(表三,1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表四,1份);参评人员近期2寸证件照1张;
2.各单位政工职评办填报《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表五)、职称岗位设置统计表(表六)、中高级政工师汇总表(表七)各一式2份;
3.个人业务述职总结(word格式);
4.取得现任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的相关奖励证书(PDF格式);
5.最高学历证书和现任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PDF格式);
6.论文、论著(扫描件),每篇论文(论著)上传1个PDF格式文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等内容,按照“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成果”填报顺序上传,只提供取得现任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的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著作;
论文论著发表截至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7.参加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证明材料;个人负责业务工作获得省委和省政府领导批示情况证明材料;参加基层一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挂职2年以上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中证书、论文、业务总结的扫描件按类分别装订成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核对后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印章,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晓军、谢铭 电话:87294156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808室(邮编:710077)
电子邮箱:kjtzcc@163.com
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
2024年2月5日